台塑停用石油焦 雲縣府正面看待 並持續督促
台塑六輕7張汽電共生廠和發電廠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將於16日到期,雲林縣政府至今尚未同意展延,台塑石化公司13日宣布停用石油焦改用燃煤取代,雲林縣府抱持正面態度,但認為此舉僅為過渡階段,將持續監督走向使用更乾淨燃料或再生能源。
雲林縣政府表示,為改善空氣品質,縣府從2014年起積極研擬並推動鍋爐燃料改善行動與制定相關自治條例,2015年6月公布「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雖遭環保署函告無效,2016年起陸續制訂電力設施管末排放加嚴、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加嚴標準,為全國最嚴苛,也是全台唯一縣市將電廠許可證展延年限由5年縮短為2年,並採滾動式檢討。
台塑石化公司指出,近年來,社會對此一潔淨能源製程不甚了解,致石油焦遭外界誤解而引發諸多疑慮,為避免外界誤解,以及符合雲林縣政府政策,決定用燃煤取代石油焦。6月15日前會正式向環保署提出申請,環保署通過後半年內即將完成更換,由於燃煤溫度比燒石油焦高,可能產生氮氧化物也相對比較高,公司將斥資10億增設相關防汙措施,符合國家及雲林縣排放。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表示,石油焦本身含硫量達8%,是屬較不乾淨燃料,縣府在2016年已減核80%使用量,從每年73萬噸減至18萬噸,維護空氣品質,台塑停止使用,縣府予以肯定,但仍會持續督促台塑用更乾淨的天然氣或再生能源作為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