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造假 教部:追回證書及獎金
台大教授郭明良和台大校長楊泮池日前捲入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引發社會關注,而楊泮池在2002年獲得學術獎,2007年至2010年獲國家講座;郭明良曾在2008年獲得學術獎。
教育部為獎勵學術研究,設置國家講座和學術獎,國家講座設置期限為3年,教育部每年獎助每位主持人新台幣100萬元,含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及教學研究經費各50萬元。學術獎得獎人則獲頒榮譽證書及獎金60萬元。目前國家講座已經頒發20屆,學術獎60屆,教育部規定每屆最多各13人。
有鑑於郭明良事件,未來申請國家講座的推薦案,應經各校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應審核被推薦人的教學及所帶領研究團隊的表現,申請學術獎的推薦案也應由該人服務單位先行審核,再提報至教育部。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未來將修正兩獎項設置辦法的部分條文,明定得獎人「得獎前」若違反學術倫理,且足以影響遴選結果,或遴選過程和資料有不實、錯誤者,教育部應撤銷其資格,並追回證書及獎金;若得獎人於「得獎後」,有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者,教育部應廢止其資格,追回發給的榮譽證書。
針對台大論文案的調查結果,李彥儀談到,郭明良當時申請學術獎的送審作品確認有這次涉假論文,教育部可依規定追回當時的獎金及榮譽證書,但楊泮池得獎時期較早,當時送審的論文也不包括涉假論文,因此暫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