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承諾書 教育部:逾3成學校有簽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邀請勞動部針對,「技術生、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落實」報告,列席的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回答立委李彥秀時作上述表示。
姚立德說:清查結果下午才會出爐,目前瞭解有超過3成以上的學校有簽署承諾書,不過北科大並沒有參與。
李彥秀也詢問姚立德,學校簽署承諾書,是否有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姚立德則回應,簽署的樣態很多,但有一部分學校確實是有。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規定,台灣學校與大陸學校的書面約定合作行為,應先向教育部申報,且合作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
李彥秀強調,目前這件事情,已經造成學校校園之間出現對立,未來能不能跟外籍生合作,對私校非常重要。姚立德則指出,教育部一直鼓勵在對等跟平等尊嚴之下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