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8千萬 呂錫文獲刑13年

呂錫文。(網路圖片)
呂錫文。(網路圖片)

【記者尤思宇/綜合報導】

2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前副書記呂錫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以200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的罰金。

據陸媒報導,吉林市中級法院稱,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呂錫文在擔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副書記,北京市西城區區長,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書記,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78萬6,602元(約新台幣8,544萬1,465元)。

報導稱,呂錫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全部贓款贓物。法庭做出上述判決後,被告人呂錫文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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