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協前副主席 蘇榮被判無期徒刑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蘇榮無期徒刑,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大紀元資料室)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蘇榮無期徒刑,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郭岳仁/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因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蘇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綜合陸媒報導,蘇榮因收受總值逾1.16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3億元)的財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濫用職權罪的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於逾8,027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多罪併罰之下,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中共中央紀律委員會之前曾公開披露蘇榮案呈現典型家族式腐敗,全家幾乎捲入其中。當時在反腐紀錄片《永遠在路上》裡頭,蘇榮表示貪腐不但毀了自己,也「坑了老婆,害了兒子」。

蘇榮在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期間,明目張膽標價賣官,並主導數百億的造林工程,當中涉及巨大的虛報工程資金等貪腐問題。落馬後,他的妻子于麗芳、兒子蘇鐵志、女婿程丹峰均捲入案件被抓。

他在紀錄片中稱自己,「收受書畫字畫,將政治生命化為灰燼;收受錢財和貴重物品,使自己跌入經濟犯罪的萬丈深淵」,已沒臉去見老領導、熟人和同學。

此外,蘇榮也是已落馬的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因積極追隨其迫害法輪功,被海外法輪功學員告上該國高等法院,蘇榮接到傳票後,倉皇偷渡回國,狼狽不堪,成為當時中共官場上的一則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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