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加班費增 企業年增支出476億
關於一例一休之中,休息日排定加班,勞工臨時有事不能出勤,是否要請假或被扣薪等問題,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休息日是一個新制度、「做1給4(加班費)」也是新的設計,勞工臨時無法加班是否要請假,會在一星期內邀專家學者研議,「新的東西要慎重」。另外,一例一休上路後,全國企業一年約增加支出476億元。
郭芳煜29日在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成效及勞動部如何落實職災勞工保障」議題報告並備詢時提到,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民國82年曾做過解釋,當時是針對國定假日,整天都不出勤,是用請假概念,但那函釋只解釋一半,而休息日是新概念,已經要求部內同仁邀請專家學者一個星期之內釐清疑義。
對於部分政府機關透露,一例一休上路,休息日加班費做1個小時給4個小時,做4小時以上給8小時,加班費恐爆增,郭芳煜說,勞工輪流在排休息日時不一定要在星期六,也可以在星期三、星期二、星期一,加班情況就不會這麼嚴重。另以加班費來說,如果有適度需要增加加班費,雇主還是要考慮到勞工健康,讓勞工多休息,如果非加班不可,雇主就負擔一點加班費,畢竟這本來就是修法的意旨。
至於一例一休大概會讓企業增加多少成本?郭芳煜說,目前估算,全國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平均年資約7.5年,換算約13.4天特休假,估計企業折現成本約146億元。以極端值估計,全國企業一年增加支出960億元,若加計減少7天國定假日,企業一年約少630億元支出,一來一往企業約增加47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