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村里長撫卹金 葉俊榮:需考量地方財政

立委提案增訂村里長因公殉職撫卹金及年終獎金,內政部長葉俊榮29日表示,需考量地方財政負擔,待制度周延討論後再建置。(中央社)
立委提案增訂村里長因公殉職撫卹金及年終獎金,內政部長葉俊榮29日表示,需考量地方財政負擔,待制度周延討論後再建置。(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增訂村里長因公殉職撫卹金、傷殘、年終獎金等撫卹金一事,內政部長葉俊榮29日表示,需考量地方政府的財政問題,應完成周延的制度討論後,再建置相關規定。

台東縣海端鄉霧鹿村前村長余元龍,10月因風災巡視時遭遇土石流不幸罹難,但喪葬互助金只領到8萬元,對此,有立法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村里長因公殉職、傷殘、病故撫卹金、年終工作獎金等要件。

對此,葉俊榮表示,村里長在法律定位上不像民意代表,也不是公務員,不僅工作內容繁重且與民眾直接相關,他可以理解立委提案背後的用心。不過這類加給必須要考量地方財政,內政部已經進行北中南東共4場公聽會,這段時間也會與地方政府溝通,希望這想法能透過周延制度研議後,再來完整建置。

關於外界質疑修法是選舉綁樁的做法,葉俊榮回應,修法是基於對村里長實務工作的考量,現在沒有選舉,立委的提案也是基於撫卹而提出,村里長在地方制度的角色與定位,從法理上、行政運作上必須好好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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