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人團法 葉俊榮:走向參與式民主
在南方領袖教育學院講座中主講「市民社會的發展與培力」葉俊榮表示,人民團體法至今仍是家父長式管制面貌,內政部將推動修法,改變為推動、促進、培力的方式協助人民團體,進一步實現有意義的參與式民主,他強調,行政機關會積極建構民眾參與的程序機制,參與的三層次分別是「資訊公開」、「參與討論」及「審議論辯」,如建構聽證制度等。
葉俊榮表示,台灣從威權戒嚴轉為自由民主,市民社會活絡是台灣寶貴資產,相較其他第三波民主化國家,台灣市民社會沒有因代議民主、總統民選完成而沉寂,相反的,市民的力量對社會議題仍充滿熱情。
葉俊榮說,《人民團體法》走過動員戡亂,至今仍為家父長式管制,人團一分為三,包括社會團體、政治團體、職業團體等,內政部正研擬拆分,未來人團法專注於往促進社會團體發展、培力的方向修法,使人民有機會與能力參與,且進一步串聯到國際,使台灣進一步實現有意義的參與式民主。
南服中心執行長黃義佑表示,「市民社會」是區分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重要指標之一,新政府強調重大政策規劃過程,一定會符合多元、平等、開放、透明、人權的價值,深化台灣民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