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包材新制 以蛋商盤商為優先查核對象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確保市售蛋品衛生安全,要求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可減少汙染。農委會提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修正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業於2年前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公布,業者提出2年緩衝期以因應轉換,但因時間已到,農委會防檢局於105年12月24日起須依法執法。現階段將以蛋商及盤商為優先查核對象,再來是禽蛋零售及餐飲業者等,未符合者農委會防檢局會依違反情節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改善期限,拒不改善者才會處罰。

禽流感病毒會藉排泄物、分泌物傳播,為避免蛋殼上沾染禽類排泄物進一步散播,傳統塑膠蛋箱常在不同禽場重複使用而增加疫病傳播機率,採用一次性容器可大幅降低禽流感及有害細菌傳播。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平時應注意自我防護,勿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的禽鳥,並避免到活禽市場及飼養場等場所;料理禽類肉品及蛋類後應以肥皂澈底清潔手部、生熟食需分開處理並澈底煮熟後才可食用。

有關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須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的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至少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52條命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此外,如標示不實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即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今(105)年度自大賣場、超市、雜貨店、大飯店、鐵板燒店及蛋液製造工廠等抽驗蛋品及蛋液等相關產品共55件,進行動物用藥、重金屬及致病性微生物等檢測,其結果皆合格。蛋品為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食品,衛生局籲請民眾選購蛋品時,可選購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驗證的CAS、產銷履歷蛋品、黏貼溯源標籤的散裝雞蛋或標有製造商的洗選品牌蛋,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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