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違規托運 鋰電池成飛安隱憂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智慧型手機已是全球當代的通信工具,幾乎人手一支,跟鋰電池有關的飛安議題也備受重視,台灣現行規定限制,鋰電池無法托運,乘客得帶上飛機,不過飛安會主委黃煌煇昨(27)日表示,據航警局統計,每年鋰電池違規托運案件高達15萬件,民眾對此規定不甚了解,應該加強宣導。

三星手機爆炸案件頻傳,各航空公司皆明文予以限制上飛機,而今年我國飛機上,因行動電源充電手機,所發生的起火案件共有兩起,分別是5月威航的行動電源充電起火,與12月華航的三星GALAXY S6 edge機上自燃等。

黃煌煇表示,這兩起案件,雖然都無造成人員傷亡,或航機的毀損,但影響層面不容小覷,現在人人有手機,若在飛航中不慎起火,將成為飛安上的一大隱憂,飛安會也將審慎調查該兩起事故,分析關鍵風險因子,比對國內外法規,並向民航局提出改善建議。

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表示,5月事件的調查報告草案,目前已在審擬階段,程序走完約再3~4個月後對外發布,12月案件預期6~8個月出調查報告草案,他們會盡快結案,把訊息帶給廣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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