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排汙企業買單是「亂作為」?

⊙顏丹

近日有消息稱,江西樂平一地被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查出,從2012到2014年間,當地政府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汙費1,147萬元人民幣。對此,「觀海解局微信公號」有記者指出,根據中國《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排汙費,即「誰排汙、誰繳納」。而「樂平市政府替企業繳納排汙費,是典型的亂作為」。

政府替企業買單,聽起來的確有點亂。然而,對於這種必有內情的行為,我們卻不能僅以「亂作為」三個字一筆帶過。想來當地政府這樣做,決不會是因為精神失常。有媒體指出,「政府為企業代繳的錢來自於財政」,「排汙費要按照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保專項資金進行管理」。新華社也發表社論稱,「這就相當於把納稅人的錢從『左口袋』轉到環保專項資金的『右口袋』」。

話說,在來源於稅收的國家財政從未實現過透明、公開的「一黨」體制下,同屬於「黨媽」的資金從「左手」倒到「右手」又有何稀奇?關鍵是,在「環保」的事項上,僅有環保部門對排汙企業實施處罰就足夠涇渭分明,又何須勞煩政府大人來從中斡旋?此番,江西樂平政府居然還往裡倒貼,擺明了就是不讓環保部門處罰,縱容企業繼續排汙。

或許,令人難以接受的地方就在於此。難道說,樂平政府不希望當地汙染減少,自然環境有所改觀?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政府一旦擺明要替排汙企業受罰,就足以表明,當地環境的重要性被排在了第二位。問題是,排名第一位的又是什麼呢?從中國各地開始出現顯而易見的汙染後,官方就一直習慣性地拿「發展」與「環境」的關係說事來看,相比「環境」,政府似乎更偏愛「發展」。在「發展與環境應該共存」的牽強說法的背後,所體現的正是官方很難為了保護環境而犧牲現實利益的真實心態。

這種心態表現得尤為淋漓盡致的當屬地方政府。僅一個「GDP」的硬指標以及從銀行貸來的巨額債務,就足以讓政府哪怕犧牲一切,都要竭力謀求快速發財之路。若盤點中國各地的排汙企業也就不難發現,絕大多數都是國家大力支持的重工、化工企業。而這些企業不僅為當地財政輸送著血液,更支撐著整個中國看似繁榮的主體命脈。之所以說這樣的繁榮只是看上去很美,正是因為其背後早已是被權貴掏空的虛無。中國的GDP再高漲,也經不住「一黨」庇護下的普遍腐敗。

就拿江西樂平來說,政府既然能公然替排汙企業繳納罰款,也就足以表明,企業創造的利潤或可為政府解決更多的燃眉之急。企業若被罰倒閉,於官老爺的政績而言,顯然也並不光彩。另一方面,環保部門若不執行處罰,既撈不到油水,又沒能秉公辦事,也是無法交待的。

在各領域泡沫不斷滋長,消費低迷的大環境下,越來越多的實體企業早已是舉步維艱。企業的倒閉潮或是政府最不願看到的,我們從諸多「殭屍企業」仍靠國家財政補給的狀況就可見一斑。因此,想要阻止實體企業走向倒閉,政府就得替它們兜著點,管他是支付汙染的罰金,還是名正言順的供給。而這類企業也應該有著不同尋常的官方背景。

由此,我們從江西樂平政府的奇葩作為中就能看出,這種行為不可能只是一時糊塗的亂作為,而是考量、權衡了各方利益之後的無奈之舉。關鍵是,這種政府倒貼的行為,與其說是左手倒右手,還不如說,是經濟的整體下滑,企業的普遍艱難,迫使官方的以權謀私難以為繼。如果說,最終仍靠老百姓來創造財富的企業盈利艱難,甚至連生存都成問題,那政府又怎會有油水可撈呢?而企業倒閉後的大量失業者,也將會給政府帶來不同尋常的執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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