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演藝團隊補助 下月受理申請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為鼓勵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文化部推動「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提供補助,將於11月1~30日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文化部表示,補助重點在於依場館與團隊雙方之營運發展需求進行媒合,提出有共識的合作計畫,包括排練、演出、營運、創作、人才培育等規劃。補助申請文件及內容,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及下載,或電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延伸閱讀
中央社爭議 文化部:3大缺失
2016年10月04日 | 7年前
淘汰二行程機車 補助款逐年遞降
2016年09月29日 | 7年前
國家電影中心 落腳新莊副都心
2016年09月09日 | 7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