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清查電動車補助案 57件涉不法
不肖業者覬覦「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的補助,涉嫌利用人頭低買高賣牟取暴利,因此,廉政署針對2013年至2015年間的「新購」電動機車案進行清查,發現8,678件中有57件疑涉不法,68件違反不得移轉規定。
有鑒於澎湖「艾上綠能租賃分公司」為詐取補助差額,利用人頭在澎湖買車再轉售台灣各地的案例,廉政署針對2013~2015年間的「新購」電動機車案進行清查,在共計1萬3,512件的補助案中,抽查8678件(抽查比率約64%),其中有57件疑涉不法,已移請檢調機關偵辦;有68件違反一定期間不得移轉規定,已移請業管單位追繳補助款。
廉政署表示,在清查過程中,有業者申請補助購置電動機車後,將車輛停放戶外任憑風吹日晒,也有出現租賃業者購置車輛的行駛里程數為零或個位數,同時也發現有業者在禁止轉讓期限過後,即將大批電動機車轉讓的狀況,對於轉讓的方式,雖然未違反規定,已與政府補助目的不符。
對此,廉政署表示,已經研提11項興革建議供相關單位參考,並嚴格把關政府所核發之補助款,防止政府美意遭到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