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四東豐段 改走大甲河堤再惹議
國道四號東豐快速道路一、二標工程,在新政府上任後重啟環評、暫停一年多,所謂「河堤」替代方案,經市府建設局對外說明強調,「河堤方案」較原「隧道方案」省錢、省時且環保。但沿河堤路線規劃,與地方期待應走大甲溪北岸衝擊較小的訴求不符,認為市府已違法,已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要有合法環評,才能合法復工。
「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原方案第一、二標工程,規劃在石岡地區採隧道工程,因地質安全引發爭議。但當地居民長久受交通不便之苦,市府找尋多種方案,經評估後提出「河堤方案」替代路線,盼化解爭議,也可望結合自行車觀光產業。
建設局副局長顏煥義表示,市府希望打造一條安全又便捷的快速道路,讓山城地區交通更順暢。原「隧道方案」工程費約40至50億元;「河堤方案」屬外環平面道路,經費約24億元;若通過二階環評,工程從48個月縮短至36個月,將提早1年完工。
而「河堤方案」沿著大甲溪岸南側,近一半路段與東豐自行車道共線,市府將與自行車業者串聯,形成自行車商圈,沿線兩側商家觀光效益更大;而興建方式將比照西濱快速道路,兩側設側車道,不致影響周遭住戶。
建設局也指出,針對「東豐快」第一、二標,市府承諾採取「對石岡居民影響最少」方式進行,「隧道方案」可能要拆遷有76處,「河堤方案」則以路塹段地下化箱涵,預估受影響戶數約52處,大多數是鐵皮屋。
地方反徵收聯盟則是發表聲明指出,地方長期訴求走大甲溪北岸對居民影響較小,也離921斷層帶較遠,東豐快「一條道路、兩種環評」顯然違法,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要有合法環評,才能合法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