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30年舊屋房屋稅 北市:有討論空間
房屋稅每3年檢討一次,台北市政府研擬調整30年內老屋的房屋稅,引發外界質疑房屋稅大漲的疑慮,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財政局將在近期與所屬稅捐處共同籌組「房屋稅作業小組」,在現行的作業要點都可以有討論的空間。財政局預計於9月底前提出模式,再擬定漲或不漲方案送審議評定,也不排除不漲。
陳志銘指出,為因應106年房屋稅的調整規劃方向,財政局將在近期與所屬稅捐處共同籌組「房屋稅作業小組」;首先會針對《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進行檢討,在現行的作業要點都可以有討論的空間,包括像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與歷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的連動性、加價項目的檢討或調整、配合市府都市更新政策是否給予獎勵係數、外界對(1+路段率)是否有重複課稅的疑慮等。
陳志銘表示,其次,作業小組會嘗試建立數個房屋評定現值的Model,並以稅捐處的資料庫實際進行模擬運算,以作為後續政策評估的依據。財政局目前規劃在9月底前,先把北市房屋稅調整的方案提出來,將會邀請在房屋稅領域有主張的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不動產業者等共同討論方案,等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後才會送進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審議與評定。
陳志銘表示,房屋稅由「房屋評定現值」乘上「稅率」而得出,全國對於自用房屋的稅率都是採計1.2%,對於非自用房屋的稅率,各縣市則從1.5%到3.6%不等。而房屋評定現值的核計,則是以「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及「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等3項因子作為準據。
他提到,日前媒體引用過去房屋稅分析數據的報導都只著眼在「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的調整,而忽略折舊率、耐用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這些因子在整體房屋稅制的變革上,是否有連帶的檢討空間。
陳志銘說,為簡化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及房屋現值的核計作業,市府所訂定的《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也都可能必須要進行同步的檢討修訂。例如,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較過去調漲2.6倍之後,對於「加價」的項目是否該檢討或調整?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達約實際造價的一半,過高的路段率讓房屋評定現值超過實際造價,外界不斷質疑是否合理?相信都可以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