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成民眾支持病人醫療自主權
今年初台灣公布《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自己醫囑自己訂」的法案,也是自1996年實施「安寧緩和照顧條例」以來,20年後,再度強化民眾的安寧觀念。《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3年後實施,但調查發現,僅有45%民眾知道此法案,仍有超過一半的民眾不知道,此外,有高達83.5%的民眾認同此法案是保障民眾的醫療自主權,維護善終權益和生命尊嚴。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安寧緩和照顧條例」進階版,只要民眾曾預立醫囑,當遇到突發狀況或疾病導致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所有維生器材都不能放上患者身體,進行加工延命。
法案尚未上路,台北市聯合醫院已開始實驗「預立醫療決定」的諮商會議,依法規定,要預立醫囑意願人必須滿20歲或是行為能力者,並由意願人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由醫院派出代表,和意願人及代理人舉行照護諮商會議。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說,今年3月至5月底完成100多人的預立醫療決定,絕大多數本來就有簽署不實施心肺復甦的意願表。他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沒有強制規定醫師必須依照意願人的預立醫療決定執行,但新法仍提供患者選擇,可找願意協助執行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