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過期水產 漁洋遭罰1548萬元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0日表示,漁洋公司包裝、運送、貯存及販賣逾期冷凍食品等違規行為,違規產品數量超過174公噸,且涉嫌竄改逾期冷凍產品再販賣牟利,依法重處1,548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漁洋公司違規品項多達60項以上,截至20日止,共封存漁洋公司貯存於五股、三重區倉儲區的逾期或未標示有效期限的違規產品,共174公噸。因為業者無法釐清違規品項及數量,除了責令全面暫停出貨作業,另持續派員至下游業者及通路端查核自該公司進貨之產品。截至20日止,有30家下游業者自主通報,配合下架共2,200公斤 。
衛生局指出,蒐證當日,會同檢警在漁洋公司查獲去漬油、抹布及打印機等竄改有效日期的工具。該公司涉嫌竄改逾期冷凍食品再販售牟利,所涉危害食安情節重大,依法重處1,548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