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法三讀 收費標準須定期檢討

【記者吳旻洲/報導】

立法院院會6日三讀通過《天然氣事業法》修正案,未來全台25家公用天然氣公司,須定期檢討基本費,能源局預計每3年檢討一次;修正條文也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在不影響供氣於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下,得供應其他業者。經濟部表示,預計下半年可舉行天然氣價審議委員會,每月每戶繳交的60元基本費可望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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