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事故多 擬修法考照

電動自行車時速雖規定不超過25公里,但近年仍事故頻傳。(記者楊帆/攝影)
電動自行車時速雖規定不超過25公里,但近年仍事故頻傳。(記者楊帆/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目前全台電動自行車約18萬輛,時速雖規定不超過25公里,但近年仍事故頻傳。交通部4日表示,擬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改名輕型機車,比照現行輕型機車納管,通過考照(含筆試、路考)才能上路,且上路強制戴安全帽,違者開罰500元。預計年底將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交通部指出,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依規定不可以超過25公里,卻有車商違規調整上限,最快衝到40公里。因考量用路人安全,決定修法,禁止車商擅自變更速度上限。此外,從今年7月起,沒在車尾貼上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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