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詐欺犯行騙全球 各界籲修法重判
45名台灣人因在肯亞涉案,陸續遭強制遣送中國大陸,引發關注,我國對詐欺罪刑罰是否太輕各界也議論紛紛,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14日在行政院會後轉述表示,有關詐欺罪修法的部分,行政院長張善政指示法務部研議是否修法,加重詐欺罪刑責,以符國人期待;法務部長羅瑩雪回應,法務部會綜合各方意見,修法不能趕進度、急就章,必須要謹慎。
據司法院統計,全國法院10年來共審了11萬4千多件詐欺案。在判刑度方面,單從今年2月公布的全國各地方法院宣判詐欺案資料來看,547名被告中,雖然467人判有罪,但僅56人判刑1到5年,占約一成,其餘近九成獲輕判1年以下徒刑;其中303人輕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103人僅判拘役,還有5人獲判罰金。
孫立群表示,台灣詐欺罪最高刑期5年、大陸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近來外界要求修法加重詐欺刑責,張善政14日召集法務部、外交部、陸委會研商後續處理情形,除要求各部會堅持「程序正義、司法正義」外,也指示法務部研議是否修正《刑法》339條,加重詐欺罪刑責,以符合國人期待。
不過,新政府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受訪提到,修法將牽動其他刑責,且電信詐欺最高判5年,一罪一罰加上去,最重可判20年,他認為無修法必要。對此,孫立群說,修法不可能一個月內完成,張善政指示對此事研議,先把功課做好,有更多客觀的資料,讓新任部長在520上任後參考。
法務部:已要檢方從重從嚴追溯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就算要修法,也是留待520後新部長上任後才決定,目前只是研議階段,不會倉促修法。另外,目前法務部已要求檢察官對類似案件從重從嚴追溯,量刑部分尊重法官獨立審判精神,只能把民眾意見轉給司法院、法院參考,一罪一罰是針對個案,至於是否將詐欺列為組織犯罪,也將一併考量。
若中國若堅持不放人,涉案的台灣人是否在中國服刑?後續該如何處理?陳明堂回應,就被害人屬地主義而言,大陸有管轄權,但從《國際法》屬人主義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我方也有管轄權,後續進入司法程序,法務部盼盡快派檢察官會同相關人員到大陸與公安部門協商,把台籍犯罪嫌疑人接回台灣,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加以追訴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