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按表計費」不能解決的問題

⊙顏丹

近日,一條有關救護車最新收費標準的消息從北京傳來。消息稱,從5月1日開始,北京將統一「救護車使用費」,從原來的「車輛往返全程計價」改為「按實際載客里程計價」,「3公里以內50元(人民幣,以下同),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儘管早在2012年6月時,杭州已先行開始採用這種「跳表計費」的辦法,然而,如今北京正式頒布此新規,卻仍在網上引起了諸多非議。

有人未雨綢繆,稱「明年就要考慮怎麼解決救護車載客繞道問題」、「拉著病人滿城繞圈,就是不進醫院,就為了多些錢」;還有人直言,「為人民服務」就是明碼標價公開宰病人;更有人嘲諷,「建議公車也跳表」、「消防車即將安裝計費器」。顯然,在民眾看來,對救護車實行「跳表計費」,根本解決不了中國當下120急救制度所面臨的種種難題。

按照官方的說法,此次北京統一救護車費用標準,是由於過去「救護車收費標準不一,市民意見不少,『天價』救護車的消息更是為人詬病」。而從「計價器將嚴格按照現有的收費標準計費,不收取等候費、回程補貼費、燃油附加費」的規定來反向解讀,也可看出一直以來,中國對使用救護車的收費項目竟是如此龐雜。因此,如果統一按從急救現場到醫院的里程數來計價收費,或可使用車的患者避免被徵收其他一切不相干的費用。

從道理上似乎能說通,但從現實來看,就顯得有些差強人意了。若按「跳表計費」的方式,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則是,急救的病患已經順利地躺在救護車裡。然而,根據北京某120急救中心負責人回憶所說,「1999年120急救過程中經常出現擔架沒人抬的現象,只得專門僱民工來抬」,我們便會發現,對家住高層的患者來說,這顯然就成了一筆逃不掉的開支。無論這筆額外的支出是多是少,都只與樓層高低、時間早晚、情急與否等諸多不確定的因素有關,而與救護車本身是否要「跳表」並無絲毫關係。

除了這個前提之外,即便從救護車出發、打表開始算起,患者到達醫院時最終需要支付多少費用也充滿了不確定性。對於北京這座以「堵」而聞名的城市來說,路況毫無疑問將被列為不確定因素的第一位。類似「120救護車100公尺路被堵10分鐘,車上女童因耽誤搶救而死」的狀況,由於頻頻發生,在中國早已算不得是什麼新聞了。若說談好了價格再上車,一旁的家屬焦慮、擔心的或只是患者的身體狀況;而如今「計價器的顯示項目包括里程、計時、金額」,堵在路上的他們則恐怕要為計價器上不斷跳轉的數字而更加鬧心了。不難想像,結果極有可能是,比一次談好的價格要高出許多。

而第二個不確定因素或許更為致命,那就是上了救護車的患者基本無權選擇要去哪家醫院。「由於國家沒有投入相應的資金」,因此雖說「120應該是獨立的醫療救護機構」,但往往在各地都「寄生」於某家醫院。以湖南長沙為例,該市120急救中心一直就是當地中心醫院的一個創收科室,大量需要急救的病人由這家醫院接收。即便在其他地區,120並沒有如此「寄生」,但我們也無法排除它有關係戶的可能性。如此一來,救護車能否遵循「就近」原則尚且不明,而所抵達的醫院又是否能對患者的治療有利,顯然就更不在只扮演司機角色的車上人員的考量範圍之內了。

由此可見,如今中國有關救護車的問題絕不只是收費標準的問題,而如何做到收費合理,也不是僅憑「跳表計費」來衡量的。其中的關鍵不過在於,這項涉及醫療救助的民生工程根本就沒有相關部門來規範和保障,這項理應以「救死扶傷」為主導的國家公益事業,因無油水可撈,早就被職能部門放任自流,最終只能淪為各家醫療機構競相爭奪的牟利工具。既然開一趟救護車與出租車無異,只為了賺取車費,那麼無論打表還是提前談好價格,於突發病症、急著上醫院的患者而言,又有何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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