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區訂定保母費 民團憂哄抬價格
現代人忙於工作,將小孩交給保母,保母費到底多少才算合理?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地方政府有責任公開訂定合理的保母收費基準,但是,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調查發現,目前全國僅有9縣市公布,其中5縣市未依法區分為鄉鎮市區公告,高雄市更訂出上限,反而引起漲價。該聯盟呼籲,地方政府應依法行政,中央政府應統籌協調保母收費的管理工作。
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上路後,授權地方政府管理保母收費。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說,地方政府的不當政策,恐造成哄抬保母費。22縣市中,僅有9縣市公布保母費,其中彰化縣政府調查保母收費狀況,算出低、中、高金額,且歸納出各城鄉市區的不同收費情況,再訂出建議收費金額;台中市、台北市、雲林縣都有區分鄉鎮市區公告保母收費。
他指出,新竹市、基隆市皆未分區,僅公布極端值;苗栗縣不只未區分,還公布1萬6千元的收費上限;高雄市雖有統計,卻訂出上限1萬7千元,勢必引發漲價。
全國教保產業公會理事長簡瑞蓮說,曾有托嬰中心人員反應薪水低、工時長,規定一個保母僅能照顧5名嬰幼兒,但是,托嬰中心卻照顧了8、9個,政府單位應澈底調查托嬰中心。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祕書楊書瑋說,保母費用就像房價,價格不透明有很多問題,希望地方政府訂出合理價格。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縣市政府應依法分區公告保母收費基準,中央應召開跨縣市審議平台會議,105年起不再補助超過收費基準的托育服務,同樣的收費基準及管理也應在托嬰中心實施。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表示,原本就有建立聯繫匯報機制平台,一年召開2次會議,103年11月召開,今年則是6月召開。由於法條規定地方自訂費用,將持續指導、溝通,邀請各縣市參考其他縣市的做法或分享經驗,如果臨時有狀況,也會請地方政府開會討論。至於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要求取消托育補助,她說,目前沒有這樣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