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密件風暴 促我國「反避稅條款」速過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表示,所得稅法中有關「反避稅」條款因屆期不連續,財政部在略作文字修正後已重新送行政院審查。(中央社)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表示,所得稅法中有關「反避稅」條款因屆期不連續,財政部在略作文字修正後已重新送行政院審查。(中央社)

【記者陳凱倫/綜合報導】

《巴拿馬文件》揭露多國政商權貴利用境外公司隱瞞所得或逃漏稅,冰島總理更因此下台,震驚國際。其中台灣也有1萬6千筆資料,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將指示同仁成立巴拿馬專案解密小組,由國際財政司主動與ICIJ(國際記者聯盟)聯繫,希望可協助解密。

巴拿馬文件曝光,也突顯我國稅法上的困境。據NOWnews報導,時代力量黨團今(6)日火速提出黨團版本《所得稅法》第43條之3、之4修正草案,俗稱「反避稅條款」;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都表示,支持反避稅條款法制化。

「反避稅條款」修法路不平

據了解,2013年4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原已將相關條文完成初審,防範企業透過海外紙上公司逃漏稅,但國民黨團在院會二、三讀前否決,要求待《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再來修正,聯合報則報導,國民黨團是以「恐引發台商出走潮」為由拉下協商。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就質疑,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反避稅條款修法」拉下進入協商後,從此永無天日,這個案子到上屆國會結束,都沒有實質處理。「國民黨團欠社會一個交代!」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則表示,當時因兩岸租稅協議未簽訂,加上台商反彈聲浪確實大,絕非選票考量才阻擋;他說,民進黨團若在520後推動,會尊重,「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反避稅條款」目前進度

針對巴拿馬文件揭露避稅一事,財政部長張盛和今日於立院備詢時表示,財政部增訂所得稅法43條之3、之4,因上會期屆期不續審,本會期財政部已將修正條文送到行政院了,行政院大概很快就會審查了。

張盛和強調,反避稅條款「不會永無天日、快要見到日出了」,若明天行政院通過後,就會送進立法院了,且樂觀預期該法案本會期就會通過。

至於《兩岸租稅協議》簽訂後進度?據中央社報導,張盛和上月表示,兩岸租稅協議已送進立法院,但還沒有審。

反避稅條款 修正草案內容

蘋果報導,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正草案規定,將從明年起,企業依照外國法律設立的境外公司,如果實際管理處所是在台灣,就要視為國內營利企業,並將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此外,條文中明定,自明年起,受控外國公司的分配利潤,未來也要計入母公司當年度所得額課稅,避免跨國企業錢留海外卻無法課稅。

黃國昌表示,提出此修正案是要改善台灣的很多權貴利用租稅庇護方式,把盈餘留在海外、虧損留在台灣的現狀。

朝野同聲支持

據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也舉行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表示,當時會拉下來協商一定有理由,而屆期不延續是立法院的規定,既然新會期開始大家認為這是個問題,如果財政部提出來修法版本後,會看法案實質內容,「原則上支持這樣的立法方向」。

前金管會主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說,兩岸租稅協議「現在已經簽了,條件配套已經成就了」;據他了解,財政部會盡快把修法送到行政院,行政院通過後就會送到立法院來。

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則表示,該案已列為民進黨團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盡快通過。

修法後影響

天下報導,假若去年台灣企業認列的3,700多億元海外子公司獲利都適用17%的企業營所稅率,最多可貢獻國庫635億元。據統計,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投資大陸後,獲利匯回台灣不到一成。

會計師更指出,因我國尚未訂定反避稅法案,對外資超級友善,我國企業濫用租稅天堂的程度在兩岸三地中居冠,不但沒辦法要求外商企業在台子公司多留點稅在台灣,台灣企業更可能因其他國家稅局的要求,把獲利及稅金都留在其他國家。

張盛和也指出,過去未開放到大陸投資,台商需透過第三地,現在兩岸租稅協定已簽署,立法院還未通過,將來透過第三地到大陸投資的台商也可適用,避免重複課稅,整體來看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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