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下一個隨機殺人出現?

無論是鄭捷、龔重安或是王景玉,他們都有一個不符合我們社會期待的人生。了解他們的人生,才能思考如何改善其他狀況類似者的處境,也才能真正防範下一個隨機殺人犯的出現。(Alan Cleaver/flickr/CC BY 2.0)
無論是鄭捷、龔重安或是王景玉,他們都有一個不符合我們社會期待的人生。了解他們的人生,才能思考如何改善其他狀況類似者的處境,也才能真正防範下一個隨機殺人犯的出現。(Alan Cleaver/flickr/CC BY 2.0)


文/林雨蒼


今(28)日,內湖發生4歲女童遭斷頭的命案,許多人非常氣憤。更多人擔心這樣的犯罪,發生在自己周遭親人的身上,希望能阻止隨機殺人的發生。不過,如何阻止?許多人認為只要確實執行死刑,一方面可以告慰被害人與家屬,另一方面也能嚇止下一次隨機殺人的發生。我很希望答案就是這麼簡單,令人痛苦與無奈的是,或許沒那麼簡單。


這樣以懲罰修正個人行為的想法,其實我們並不陌生。從小我們的教育就是如此,考試考不好打手心,不聽話就罰站....我們生長過程的懲罰還真不少。可是,這些關於懲罰的威嚇真的有用嗎?老實說:有的是真的有用,有的時候還真的沒什麼用。我們的煙盒上,放上了警語和可怕的圖案,許多人也是照樣吸菸;我們路上寫著限速60,一樣有人開時速80揚長而去。

這樣的想像其實都落入了一個窠臼──,把問題的成因放到「個人」的身上,其它「結構」上面的可能成因,反而很容易被忽略了。這就跟許多人把青年貧窮的問題,歸咎於「年輕人不努力」,把勞動環境的惡劣,歸咎於「年輕人吃不了苦」一樣,這樣簡單的說法,沒有看到結構下,個人無能為力的困境,卻責怪那個無力抵抗結構的個人能力不足。

因此,如果我們真的痛恨隨機殺人案件的發生,最在意如何防範隨機殺人的出現,就得從隨機殺人犯本身的成長背景去探究。了解他們的人生,才能思考如何改善其他狀況類似者的處境,也才能真正防範下一個隨機殺人犯的出現。

以之前捷運殺人案的鄭捷為例,鄭捷的教育過程似乎有些問題,台灣的學校有能力幫助,輔導這樣的孩子嗎?再以之前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此次王景玉,都有多年找不到工作的經歷。如果我們政府對於失業者,的就業輔導能真能幫助他們,讓他們能有個帶來成就感的工作,是不是就有機會防範他們的殺人?

更深入一點談,無論是鄭捷、龔重安或是王景玉,他們都有一個不符合我們社會期待的人生。一個不符合父母期待的小孩,兩個持續無業的成年人,不難想像他們在成長與生活過程中,受到壓迫、嘲諷和排擠,而且還持續數年。光是想像就能知道,這樣的心理壓迫十分巨大,臨界點在哪裡沒有人知道,一旦爆發就是毀滅性的玉石俱焚。

隨機殺人犯的出現其實是社會結構的警訊。這代表我們社會真的出現了一些結構性問題,有人無力處理自己的問題,來自社會的援助也沒有幫上太多忙。這些人的人生不符合社會期待,背負著巨大的壓力,甚至對人生已經失去希望,因此只好以殘忍的犯罪發洩自己的怨氣,甚至只能尋找最無力反抗的人當作出口。我沒有要大家原諒他們的意思,只是這一切實在是很可悲的悲劇。如果社會可以儘可能解決他們切身的問題,他們或許可以也不致於累積這麼多無法解決的痛苦,而發洩到別人身上。

我們的社會對於犯罪防治的想像也過於單薄,我們只有想到懲罰,我們把人關起來以後,就期待他自己改正問題。可是,因為監獄經費不足,幫助他們悔悟的教誨師不足,幫助他們重回社會的就業輔導效益不彰。這些更生人出獄後,還要面對來自社會的異樣眼光,最後只好重回犯罪的老路。對於這樣再犯率居高不下的狀況,我們給出的解法是什麼?關1年不夠,不會關2年嗎?死刑不夠,不會凌遲嗎?難道,我們對刑罰的想像就是打越多越痛苦,就越能解決問題嗎?


我們對於刑罰、對於監獄的想像絕對需要修正。監獄不該只是懲罰,更應該投入資源,讓這些曾經犯罪的人能夠真的悔悟,並幫助他們習得一技之長,能夠重回社會。
就像老師期待學生考高分,但沒教他們如何讀書,只有拼命打手心,甚至排擠書讀不好的同學──效果絕對有限。


對犯罪者執行死刑,或是用刑罰來逼迫他們,容易讓社會大眾以為問題已經解決,事實上卻根本沒有撼動這個壓迫他們的結構。
結果這個社會結構繼續壓迫一群人,讓這些人成為下一個可能犯罪的人,而我們卻期待死刑能嚇阻這些已經對人生失去希望的人。唯有制度上的改善,比如:適當的輔導機制、良好的就業輔導,或搭配心理諮詢等等,才能真正地改善這些結構性的問題,幫助這些人,降低他們可能會爆發的壓力。

對於被害者的告慰,其實無論何種刑罰,都換不回他們最想要的親人歸來,各國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只能儘量在經濟上協助他們,提供最大的法律諮詢與心理諮商,這些才是協助被害人的關鍵。但可惜的是,台灣制度在此處投入的資源確實少得可憐。政府欠缺統一的被害人服務窗口,許多的補償停留在金錢,卻沒有陪伴受害者家屬跑法律程序,或是提供心理諮商,理解受害人家庭的感受,並幫助他們走出犯罪的陰霾。結果,漫長的司法程序,反而成了在被害人傷口上,持續灑鹽的制度。

「如果有個簡單的答案就好了」,我也希望──但是問題就真的沒有那麼簡單。要解決下一個殺人犯,死刑或許效果真的有限,從社會結構下手比較能真正解決產生重大犯罪的問題根源。還是希望大家在氣憤之後,能把眼睛從「是否廢除死刑」上移開,一起審視這個社會結構,一起檢視我們的監獄政策,然後一起思考:我們能做什麼來阻止下一個隨機殺人?


這條路很漫長,我想邀請大家,跟我們一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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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公民記者,自由軟體工作者,目前在民間司改會擔任執行秘書,關心自由軟體、司法、立法院及轉型正義議題。

責編:陳凱倫  核稿:李世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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