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法 隨機殺人加重刑責
北市女童遭割喉殺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制止層出不窮的隨機殺人事件,國民黨立委丁守中1日提案修正《刑法》,明定在公共場所、大眾運輸工具,或進入校園隨機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傷害或重傷害者,則加重其刑責的1/2。藍委王育敏也提案修正《刑法》,主張若殺害未滿12歲以下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盼本會期修法通過。
國民黨昨(1)日舉行記者會,黨團書記長廖國棟表示,從台南遊藝場的方姓男童割喉案、鄭捷隨機殺人案,到這次北市小二女童遭割喉案,歹徒的共同特點都是隨機殺人,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因此國民黨主張,殺人就是要盡速執行死刑、不能廢處死刑,且從高達七、八成民眾支持執行死刑來看,國民黨要求行政部門嚴格執行死刑。
丁守中則提案修改《刑法》,針對在公共場所、大眾運輸工具或進入國中、國小校園隨機殺人者提高刑責,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排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條文選項;此外,對於隨機殺人造成傷害、重傷害者,不但加重其刑1/2,並修法使這類罪大惡極的人不適用假釋規定。王育敏則說,她主張增訂殺害未滿12歲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不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每次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廢死這個議題就會馬上被拿出來當作替罪羔羊」,但難道死刑只是為了報復?還是只要看到無辜生命消失時,就要用另外一條命來抵罪嗎?根本的目的是否為了消弭犯罪?
段宜康說,現在台灣有死刑,但令人難過的事件還是一再發生,所以死刑的存在顯然不是一個讓人民安心的方式。他強調,馬政府既然於2009年簽署兩公約,就代表已向國際社會宣示,台灣要朝廢死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