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患可哺乳? 立委:國健署誤導民眾
國健署去年國際母乳哺育週上提到愛滋病患也可哺育,遭批一味追求績效,對預防醫學視而不見。立委陳宜民21日表示,在開發中國家如非洲,若不哺乳嬰兒,嬰兒沒辦法得到母親的抗體,加上沒施打疫苗無法抵抗傳染病,才會建議愛滋病毒感染者應該以哺乳為重。在已開發國家,愛滋病毒感染者不管接不接受治療,都不應該哺乳,而台灣是已開發國家,國健署不應該用錯誤政策誤導民眾。
衛福部次長李玉春說,經過治療可以哺育母乳政策,是疾管署的建議。陳宜民回嗆,「建議的那個人應該下台」。他不相信那是疾管署的政策,他打過電話給疾管署,防疫首席醫師羅一鈞說,他們也很傻眼,國健署承辦人員怎麼會這麼無知、愚蠢。陳宜民也指出,國健署孕產婦關懷網站資料明示,開發國家不建議愛滋病毒感染者哺乳,跟國健署的政策有所衝突。
此外,陳宜民提到,人類T細胞白血病病毒第一型(HTLV-I)垂直傳染率為25%,主要傳染方式是透過哺乳,捐血中心、臍帶血銀行都要求篩檢,但國健署到現在都沒列入產前篩檢項目。而國病肝炎,B型肝炎列入產前篩檢,如果媽媽在哺乳過程乳頭被咬傷、流血,可以哺乳?但國外規定不可以哺乳。未列入產檢的C型肝炎也有同樣的問題。還有急性期登革熱可以哺乳嗎?他強烈要求,及早制定人類T細胞白血病病毒、C型肝炎病毒產前篩檢政策。
李玉春回應,國健署孕產婦關懷網站內容會檢討,人類T細胞白血病病毒、C型肝炎病毒產前篩檢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