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修法 延長哺乳時間
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若有未滿一歲子女須親自哺乳,除休息時間外,雇主每日應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30分鐘。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將提案修法,把哺集乳時間延長為每日90分鐘,刪減次數限制,若媽媽工作加班,也要按比例給予哺集乳時間。
鄭麗君的孩子現在才9個月大,由於工作忙碌,她無法及時集乳,甚至導致乳腺炎反覆發作,去就醫時,不少患者都告訴她《性平法》的限制。她說,哺集乳就像上廁所,但不會有任何法律要求民眾一天只能上兩次,因此才提案修法,盼這會期盡速通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王雅芬說,修法美意與方向良善,但憂慮生產線上人力調配問題,可能要先與雇主溝通,否則法規要落實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