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省級兩會司法報導有深意
陸媒財新網人所共知的背景,讓其諸多報導與文章經常被外界視為習王反腐改革動向的重要信號或補充。今年省級兩會落幕後,財新網2月23日刊發了關於地方司法觀察的文章,這篇文章先後出現三個標題,顯然財新記者筆拿得起卻也壓力大,因為文章點評的對象可是31個省級法院院長。
據財新網此文,2016年省級人大會議落幕,31個省級法院院長陸續交出2015年職務犯罪審判「成績單」,數據顯示,同比2014年,至少有20個省的職務犯罪案件結案總數下降,近一半省的貪官領刑人數下降,兩項指標(結案數量、定罪人數)雙降的省分多達1/3。
實際上2015年雙規落馬的官員比以往更多,相對的司法定刑人數也應該隨之上升,但31個省級法院報告兩項指標都比2014年要少。換言之,地方實況與中央高壓反腐態勢相背離,記者想要挖掘的就是這背後的原因。
現在此文被不同標題一分為二:「2015年各省職務犯罪數量人數普遍下降」與「高壓反腐之下職務犯罪數量人數下降」,兩者內容幾近相同,差的就是這一段約360字、小標為「高壓反腐策略緣何在地方司法中呈現疲軟態勢?」的部分,將其合併起來之後,就是目前還尚存於微博上的原文與原始標題「高壓反腐之下職務犯罪數量人數不升反降」。
因而「不升反降」四字,才是此文最有價值的一句總結,如果少了這四個字,整篇文章就成了統計數字的堆砌。但這四個字無疑讓31個省級法院院長感到相當刺眼,不知道這其中有多少法院院長出面「關切」此文。
司法法院系統本來就是反腐的重要力量,更是依法治國的首面櫥窗,不過和黨政軍企等系統相比,法院系統的腐敗並不亞於上述。法院系統在十八大後雖然反腐號稱力度很大,也曾有司法官員連續落馬,但相比其他並不明顯突出。
例如自2014年以來至今,法院系統僅有5名高官被查,他們是最高院副院長奚曉明,雲南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楊照民,河南省高院紀檢組長李長根,河南省高院副院長謝德安,河南省高院副院長曹衛平,可以發現當中占了3名的河南省高院,其實就是2014年7月中央巡視組在完成首輪巡視之後,曾明確指出河南法院系統腐敗現象增多。由此可見,地方法院系統若不被點到名就繼續當駝鳥。
另外,這5人還有一相同特點,即非常資深,最長的30多年如奚曉明、謝德安、楊照民,短則也有16年如曹衛平,李長根雖然高院工作僅半年,但長期任職公安系統。由此看來,司法系統腐敗存量深不可測。腐敗法官長期當家,民眾權益被侵蝕可想而知。
以雲南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楊照民為例,今日落馬貪官,昨日「殊榮」加身,曾被評為「四型院長」(改革型、學者型、伯樂型、自律型),「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法制教育工作先進個人」等等,以上稱諱都是楊照民在擔任曲靖市中院院長時所獲。
而據明慧網報導,楊照民擔任曲靖市中院院長期間,許多修煉法輪功的民眾被非法濫捕濫刑,以市轄區陸良縣為例,曲靖市中院曾一口氣枉法重判當地7名法輪功學員,刑期從4年、5年、7年不等,最長的是梁國芬12年。
對比十八大以後開庭和宣判的「老虎」們,例如童名謙5年,李春城13年,蔣潔敏16年,還有季建業,受賄1,132萬餘元,腐敗跨度長23年,只判15年,尤其是執法犯法的湛江中院原副院長唐文表,當訴訟掮客幕後收錢,區區判個10年而已。
法官與政府官員不同,法官掌握的「審判」特權,能顛倒是非、對錯、黑白、真假、善惡、美醜,影響的不僅僅是個案當事人,而是整個社會人心與風氣。中國大陸直到當下無計其數還在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永遠是「依法治國」這個拼圖最大的一個缺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