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 律師駁法官無理指控
2016年1月25日,瀋陽市沈北法院非法庭審瀋陽市沈北新區尹家鄉茨於村村民、法輪功學員羅國龍。羅國龍因「控告江澤民」遭非法抓捕。北京律師李靜林當庭為羅國龍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令法官與公訴人無言以對。
據明慧網報導,庭審開始,羅國龍被戴著腳鐐、手銬進入法庭。法官詢問羅國龍為甚麼控告江澤民,對江澤民的控告狀是否屬實,羅國龍回答:控告狀中自己遭到勞教,被警察高壓電棍電擊、上「背銬」、「約束帶」、暴打等酷刑折磨,都是事實,所以要控告元凶江澤民。
律師李靜林當庭辯護說:如果想證明羅國龍的控告書不屬實,請法庭出示證據來證明。法庭提供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羅國龍的控告書的不真實性。
2015年7月初,羅國龍向最高檢察院、法院及遼寧地方公、檢、法部門郵寄多封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要求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2015年9月8日瀋陽市國保警察、沈北新區國保、尹家派出所警察將羅國龍綁架抄家並非法拘捕。
羅國龍遭酷刑迫害
此次在沈北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羅國龍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醫搶救,診斷為嚴重胃出血。
62歲的羅國龍當庭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善勸當庭的所有公檢法人員:「我控告江澤民,是希望你們不要對佛法犯罪,不要迫害好人。如果你們判我有罪,最後不能得救的是你們。」
羅國龍的勸善令在場的人感動。羅國龍最後要求無罪釋放。
羅國龍,是一位農民,因修煉法輪大法,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17年來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被警察高壓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給本人及家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