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首例 奇力光電勞工資遣費將獲清償

【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

《勞動基準法》第28條於民國104年修正後,凡公司爆發無預警關廠歇業,勞工資遣費將獲得清償,南市勞工局表示,奇力光電案成為以工資墊償基金墊付資遣費的最大案例,也是適用追溯條款首例,其600多名勞工的4,700餘萬元資遣費將於過年前獲得清償。

奇力光電於民國102年7月爆發無預警關廠歇業,同年9月29日宣告破產,由於公司員工都適用勞退新制,因此沒有舊制退休金欠款,但積欠600多名員工資遣費近5千萬元。惟2年多來歷經勞動部、南市府勞工局及勞工保險局多方調解、修法等繁雜程序,《勞基法》第28條修正條文終於在民國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積欠工資墊償範圍擴及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的退休金、資遣費及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的資遣費,終於順利使勞工資遣費獲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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