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續濫用酷刑 聯合國籲速終止

【記者李默迪、許蒔/報導】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當天就中國及香港履行公約情況發表總結觀察(Concluding Observation),列出中國刑事訴訟程序中各項缺失,包括法定的審前拘禁期過長、「指定監視居住」成為變相祕密拘禁等;以及刑事訴訟程序常出現有法不依、公安濫權濫訴,借用「尋釁滋事」、「國家安全」相關罪名進行莫須有的指控,都會成為迫害律師和維權人士的手段。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表示,酷刑在國際社會被禁止使用,但在中共刑事司法系統卻根深蒂固。在中國遭受酷刑人群包括人權活動人士、律師、上訪者、持不同政見者、宗教信仰團體,以及少數民族等。

此次參與調查中共酷刑情況的是10位獨立專家,他們表示,目前關於中共實施酷刑的相關確切數據還不得而知,比如在監禁期間死亡的人數、被關押在黑監獄中的人數等等。

根據聯合國的規定,被調查國家必須在審查後的一年內,對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做出回應,但是中共沒有做過回應,而且酷刑在中國依然存在。

報告中呼籲中共取消「黑監獄」這種祕密關押場所、盡快廢除類近幽禁的「指定監視居住」措施、停止抓捕維權律師,大幅縮減審前拘禁期至48小時的國際標準、限制被審者接觸律師等問題,並對酷刑倖存者給予援助。

自今年7月以來,中國有超過200名律師和活動人士被捕,目前仍有25人被關押。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擔心此舉是阻止律師揭露酷刑真相。

台灣呼籲釋放遭拘押律師

「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以下簡稱台援網)則呼籲釋放浦志強、唐荊陵及其他遭違法拘押律師。台援網於公開信中指出,浦志強律師曾代理多起言論自由案件,為譚作人、新公民運動成員等維權人士辯護,他曾公開批評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及維穩模式、倡議廢除勞教制度,卻在2014年5月4日出席紀念「六四」私人聚會的次日被捕,2015年遭「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等罪名起訴。

唐荊陵律師則在2005年代理太石村案後,遭司法當局註銷律師資格,此後發起並長期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協助勞工、疫苗受害兒童家庭等弱勢群體維權。目前同樣遭拘留,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台援網認為,此二位律師都是以和平言論而被控刑事重罪,違反中共《憲法》第35條保障之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實應撤回起訴,還其自由。

此外,2015年7月9日至8月間,中國當局陸續拘捕、傳喚300餘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甚至騷擾其親屬,至今尚有近30人被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名義變相祕密拘押,台援網呼籲,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這些人,因為保障律師合法執業是維護人權法治的必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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