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醇涉混摻過期品 律師:醋越陳越香
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檢署6月間接獲線報指出,大醇食品涉嫌將通路商退回的不良品(含過期品、即期品、外觀髒污品)回收後,混入原料重新製作並販賣給消費大眾,疑似危害民眾健康,檢方立即分案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黃睦涵偵辦。
檢察官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幹員,會同衛福部食藥署、新北巿衛生局人員,兵分多路前往大醇食品等處搜索,並查扣醋類、會議記錄等證物,同時帶回食品負責人許金春等5人偵訊。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邱姓經理、林姓技術人員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負責人許金春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另外2名員工也列被告,檢察官各以20萬元交保。
許金春委任律師王桂樹受訪時表示,「醋就是要越陳越香」、「味噌久了會變豆瓣」,這些醋只是外觀瓶上髒了,內容物沒有壞掉。中國人生性節儉,好好的東西若丟掉,是暴殄天物。
他說,詐欺罪是指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使用「詐術」,大醇公司只是把回收、沒問題的醋重製出售,並非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