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鎂鈣 食藥署列常規檢測

【記者施芝吟、徐乃義/連線報導】

檢方追查黑心調味粉,追出案外案,西藥成分中也加入工業用碳酸鎂、碳酸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藥廠,再爆出13家藥廠使用的原料僅有食品級許可證,食藥署已啟動第2波清查,估計60到70家,結果最快1週公布,此外也將碳酸鎂、碳酸鈣列入常態性檢查。

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長李明鑫說,碳酸鎂、碳酸鈣是非典型原料藥,可當成食品添加物、藥品主成分或賦形劑使用,目前對非典型原料藥有核發許可證的國家,只有台灣、中國和韓國。

他說,首波清查的27家藥廠,就有13家23項產品使用碳酸鎂、碳酸鈣作為藥品主成分,卻無法提出原料藥許可證,違反《藥事法》,未來碳酸鎂、碳酸鈣將列入例行查廠的必檢項目,取代原本的抽驗方式。食藥署已啟動第2波清查,目前以碳酸鎂、碳酸鈣作為藥品主成分藥廠約90家,其中領有許可證的60到70家,估計要花費1週才能清查完。

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姜郁美說,所有不符合規範的產品都必須先停產,直到改善後、向食藥署提出報告,經審核通過才能再生產。23項產品的碳酸鎂、碳酸鈣主成分都只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要求廠商在15日午夜前下架。

桃市查核藥廠碳酸鎂鈣使用情形

桃園衛生局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分別至葡萄王生技公司及榮民製藥廠GMP機動查核,查獲葡萄王生技於100年迄今生產「葡萄王愛胃康顆粒」共20批(1萬6,306瓶),最後一批有效期為106年1月4日,廠內使用碳酸鎂原料為向台灣默克公司進貨,102年起已委託美西製藥生產,廠內已無庫存。

另外,榮民製藥公司由台灣大正製藥公司代工生產的「大正胃腸藥顆粒」,係使用由台灣大正製藥公司向煜豐興業公司購買食品添加物等級之碳酸鈣,101年起至目前生產8批(220萬5,819公克),最後一批有效期限為108年4月10日;廠內亦有自行購買之碳酸鈣用於賦形劑,均符合JP 16(日本藥典)。碳酸鎂原料已無生產(產品亦已於101年5月28日過期),現場約有106公斤待銷毀,目前已要求廠商將相關產品於15日午夜前下架,30日內完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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