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消債條例》 卡債族走投無路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銀行全面開放消費金融後,卡債族人數在2005、2006年達到高峰。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吳宗昇指出,2007年金管會公布卡債族有52萬人,其實估計是7、80萬人。後來透過銀行協商解決的有10萬人,透過法院《消費者清償條例》(簡稱消債條例)解決的不到1萬人,還有5、60萬人沒獲解決轉而地下化;其造成的金融傷害、社會問題,一直遺留到現在。

吳宗昇表示,金管會2007年公布卡債人數後,再也不肯公布新數據,即使透過立委或其他管道要求也無用。「為什麼不公布?這是國家機密?」據中研院調查顯示,卡債人口占總人口5%,依照母數推估約70萬人。如果消費信貸或使用信用卡是一種習慣、一種文明病,那台灣經歷了這社會問題,到現在還存在,「即使用官方公布的數字,52萬減10萬還剩42萬,難道這42萬人從台灣消失了?」

貧困與金融制度成卡債族陷阱

卡債族面對3年翻倍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導致債務越還越多,不知如何是好,加上討債公司不斷恐嚇、騷擾催債,不少卡債族因此罹患憂鬱症、恐慌症,甚至自殺。卡債受害人陳先生說,催債人恐嚇、騷擾不斷,連他岳母與過世的父親都不放過,患有躁鬱症的他,走投無路之際,曾吞藥自殺,獲救後張開眼睛看到老婆、兒子徬徨無助,才讓他決定要活著走出陰影。

李老師替負債的哥哥貸款,讓哥哥與朋友合資做生意,不料朋友捲款,而哥哥卻選擇自殺;銀行對她不停催債,甚至打電話到學校告訴全校同仁,學校受不了騷擾將她解聘。曾想帶著兩個小孩到銀行門口自焚,但想到孩子這麼小,於心不忍,轉念決定解決困境,加入卡債族自救會,獲得協助走出困境。

卡債累積是否因為貧窮或沒有做好個人財務管理?吳宗昇表示,金管會與當年麥肯錫的報告都提到,大部分是奢侈浪費造成的,可是調查卻發現,奢侈浪費或因過度消費而還不起錢,約僅占一至二成;造成債務的借款還包括貧困性借貸、購物依存症(習慣透過購買東西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制度性陷阱(包括違約金、手續費、利息太高)。他認為,大部分的卡債起因不是奢侈浪費,而是貧困、貧富差距,及金融制度設計不利於債務人,有利於銀行、財團等債權人。

清債條例解套 債務人獲重生 

《消債條例》於民國97年通過,債務可經由協商調解更生或清算獲得解決,政府也設立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律師免費協助解決債務。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趙興偉律師指出,很多個案主要是債務利息或違約金過高,沒法償還本金,利滾利令債務人喘不過氣;目前仍有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消債條例》解決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律師認為,資訊公開非常重要,呼籲各縣市長能協助宣導推廣《消債條例》。

至於《銀行法》修正,降低利息對債務人是否有幫助,吳宗昇說,無擔保利息從20%調到15%是好事,但違約金與手續費沒有附加算進去;銀行玩手法,多數民眾不知道銀行利息、最低應繳金額、違約金、手續費等如何計算,因此,降息對債務人有幫助但不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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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1日 |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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