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徐信正、何江忠重判3年 沈威志改無罪
2年前震驚社會的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高等法院9日宣判,542旅副旅長何江忠和旅部連長徐信正皆被重判為3年,不過一審被判刑6個月的542旅旅長沈威志,則逆轉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洪仲丘於2013年7月退伍前夕,遭上級違規關禁閉而枉死,一審判處徐信正等13人各3~8個月不等徒刑,另5人無罪。洪仲丘的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院9日改重判何江忠、徐信正3年徒刑,旅部副連長劉延後2年,士官長陳以人2年,上士范佐憲2年8月。
其中原本有罪的沈威志,一審被判刑6個月,經合議庭審酌後,認為沈威志雖蓋章核准將洪送禁閉室悔過,但他不了解此事未經軍方人評會審議,且士官攜帶手機進營區也確實可簽送悔過室,因此撤銷原判,改判無罪,其他被告包括連長徐信正等13人的刑期比一審為重,另2人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得知沈威志改判無罪後,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表示,其他被告的刑度家屬都能接受,但沈從有罪變無罪令家屬感到「跌破眼鏡」,後續會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洪仲丘的母親表示,一直希望這些被告對自己做的事有後悔之心,因此只要願意道歉並讓她感受到誠意,家屬就願意原諒,她自己也已經學會放下。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則說,家屬只是希望提出警示,希望所有公部門未來在使用公權力時能特別小心,因為只要執行失當,便會造成一個家庭幸福的破滅跟寶貴人命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