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打工 監委籲慎選傷害保險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許多國人出國打工度假常因保險保障不足,而衍生諸多爭議。對此,監委趙榮耀表示,民眾若打工度假僅購買一般旅行平安險,恐保障不足,建議應正確選購適當的傷害保險商品,才能提供足夠的保險保障。

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趙榮耀、周陽山、葛永光所提打工度假調查報告。監委們表示,許多國外打工度假的民眾,若遭逢意外而傷殘或遇突發疾病,常因國外醫療費用甚高,又無保險而無力負擔。

調查報告指出,曾有民眾到澳洲打工時,車禍受傷送醫後,躺在加護病床1個多月都沒恢復意識,家屬決定將他送回台灣治療;但轉送回台的費用居然高達約175萬元,加上又沒有任何保險可申請理賠支付,家屬只好透過各種管道募集費用。

調查報告指出,目前國人打工度假,大多只購買一般旅行平安險;旅遊平安保險所承保者,是旅遊期間意外事故,不及於旅遊期間以外的一般事故。且一般旅行平安險期限僅6個月,比打工度假1年簽證期間短,導致民眾長期處於無保險狀態,若發生意外事故受傷、殘廢或遇突發疾病,將面臨無法償付鉅額醫療費用的窘況。

調查報告指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也認為,國人海外打工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個別民眾海外工作內容,有別於旅行平安保險所承保一般出外旅行風險,建議民眾應正確選購適當的傷害保險商品,以提供海外打工度假期間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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