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照凍齡 立委籲修法用半年內照片

台聯立委葉津鈴(左2)、多位議員1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許多候選人在選舉公報上刻意用10幾年前的舊照片,根本是標示不實。(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聯立委葉津鈴(左2)、多位議員1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許多候選人在選舉公報上刻意用10幾年前的舊照片,根本是標示不實。(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葉津鈴17日舉行「立法禁止候選人照片添加防腐劑」記者會指出,許多候選人在選舉公報上刊登照片,都刻意用10幾年前的舊照片,根本是標示不實,「欺騙、驚嚇」選民,呼籲年底9合1選舉的候選人,「要以真面目示人」,葉津鈴表示,她將提案修法,規定候選人應使用近6個月內的大頭照刊登在公報上。

高雄市市議員參選人蕭吉男拿出自己10年前的照片表示,若無法令規定,他到60歲也可拿同一張照片參選,「米粉沒有標示50%都要改名了,難道我們政治人物的誠信不如米粉跟泡麵嗎?」蕭吉男呼籲,為端正選風,候選人照片應用真實的。

葉津鈴指出,常有選民拿到選舉公報後,不是莞爾一笑,就是驚嚇過度,因為候選人都會刻意使用年輕10歲、20歲,或是較瘦的舊照,這種照片「添加防腐劑」,標示不實、誇張廣告的行徑,跟黑心商品又有什麼差別?

葉津鈴強調,她將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比照護照、簽證規定,將原條文候選人的「相片」兩個字,修正為「6個月內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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