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6月底未完成安置 江揆:將開罰
國道收費員轉置問題尚未解決,引發接連抗爭,行政院會19日聽取交通部「國道收費員轉置辦理情形及後續作為」報告;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與遠通的合約有載明,到6月30日若未完成契約應有的承諾,將給1個月改善期,但屆期未改善,每天開罰新台幣50萬元,且按天數裁罰。
江宜樺要求交通部及高公局本於照顧收費員的立場,持續關懷其轉職及就業情形,並嚴格監督遠通公司依約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並指示交通部,若遠通公司到6月底仍未完成應有的承諾,包括完成所有收費員轉置作業,將按照合約嚴格執行行政裁罰。
有部分未完成轉置的國道收費員要求國家安置等要求,交通部次長陳建宇表示,國道收費員本為一年一聘性質,若要由國家安置,現在政府所有約雇臨時人員都會要求比照辦理,高公局也曾請專家學者開會研商,最後研商的結果認為是不可行,且於法不合。
陳建宇表示,為讓收費員安心,避免轉職後遭受不公平待遇,高公局已成立申訴處理小組,並請勞動部派員參與協助;且強力要求遠通公司落實契約承諾5大保障,交通部長6月底將與收費員面對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