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性產業 婦團:解決結構問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通過後,內政部將規劃性交易專區,引起婦女團體不滿。勵馨基金會指出,性交易的存在是結構因素導致,應該解決結構問題並非成立性交易專區,這樣只會助長性產業發展,並呼籲立院應將《社維法》修正為「罰嫖不罰娼」,並限縮性產業的規模。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女人從事性交易工作,主要是國家的各種社福、職訓就業輔導、教育體系失能,加上家庭支持系統的不健全與全球消費主義的橫行, 使不幸少女成為結構的受害者。政府不應該提供色情專區來解決福利政策不足,應該往縮減性產業的方向走,抑制性產業的發展,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勵馨基金會研究發現,很多進入色情行業的少女人生充滿坎坷,她們可能在原生家庭經歷虐待、亂倫、貧窮或矛盾的親屬關係,而當她們投入性產業後又要面臨性病、非預期懷孕、吸毒、酗酒等狀態,最終在自我否定的情況下,可能出現自殘、自殺等悲劇。
紀惠容強調,應從預防層面解決,包括原生家庭、教育、就業等層面,提供女性友善空間,製造更多機會給婦女;對於學習困難的孩子給予補救教學,將更多資源投注在弱勢孩童身上,企業界也要有社會責任,提供更好的就業機會給女性。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也持相同看法,她認為行政院版本的「性交易專區內娼嫖都不罰」的規定,只是把問題留給地方政府,根本無助於整個性產業結構的改變。呼籲委員,接受反性剝削聯盟所提出的「罰嫖不罰娼」的版本,共同將性產業有效縮減。
行政院決定讓成人性交易工作改採「適度開放、有效管理」,未來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交易特定區域,在專區內從事性交易才合法,專區外嚴禁性交易,否則都會受罰。
目前《社維法》的修正草案版本,包括行政院的「專區內娼嫖免罰、專區外娼嫖皆罰」、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出的「娼嫖都不罰」及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的「罰嫖不罰娼」,3個版本有待朝野協商及院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