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被害人增7成 防治經費不足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

監察院通過監委高鳳仙、劉玉山調查報告指出,民國97年至101年家暴被害人從2萬7千人升至5萬1千人,增加七成,但防治經費從新台幣10億9,200萬元升至14億8,700萬元,只增加三成,無法因應。

監委說,家暴防治經費受預算排擠、編列不足、過度倚賴高度不穩定的公益彩券財源,要求依法設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另外,目前僅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都依法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其他縣市則以任務編組方式執行業務,明顯與法不合。

監委也發現,社工人力流失嚴重,2010年花蓮縣、台東縣及新竹市的社工竟完全流失,2011到2012年台東縣仍有近半數的社工離職。同時社工負擔案量遠超過衛福部所定40案合理案件負荷量,2008至2012年社工每月平均服務量曾超過100案,有高雄市、屏東縣、南投縣及花蓮縣等。◇

延伸閱讀
貧困+家暴 湖南邵陽成「無媽鄉」
2015年05月22日 | 9年前
苗栗防治性騷擾 劇團校園巡演
2015年05月12日 | 9年前
中國家暴嚴重 每年10萬家庭離散
2015年03月26日 | 9年前
全球10億人站起來 終止對女性施暴
2015年02月06日 | 9年前
年度澳洲人獎 反家暴女子奪冠
2015年01月25日 | 9年前
6都防家暴表現差 台南市吊車尾
2014年11月10日 | 10年前
抽打處罰兒子 球星丟耐吉代言
2014年09月18日 | 10年前
暴力目睹兒 可聲請保護令
2014年04月02日 | 10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