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酸定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50萬
公平會16日召開委員會,審查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台灣分公司在電視刊播「舒酸定」品牌抗敏感牙膏廣告涉及廣告虛偽不實案。公平會表示,該公司在電視廣告內容有些陳述詞語,有使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並令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損害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罰處新台幣50萬元。
公平會指出,葛蘭素公司的電視廣告內容顯示多名牙醫師陳述「舒酸定是個不斷創新的品牌」、「例如舒酸定專業修護抗敏牙膏就是一個創新的產品」、「它能積極修復敏感性牙齒」、「沒有比舒酸定更有效的抗敏感牙膏品牌了」等語為品牌背書。
公平會表示,這些用語及畫面會誤導一般消費大眾認為在市售抗敏感牙膏產品中,舒酸定的抗敏感牙膏功效最優,沒有其他抗敏感牙膏品牌的功效可以相比,產生錯誤認知,並令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損害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此,開罰新臺幣50萬元。
公平會認為,葛蘭素公司應提供更長期有醫學價值的臨床試驗證明,始能於廣告宣稱「沒有比舒酸定更有效的抗敏感牙膏品牌」,否則應視為違法或不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