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手札--台灣船(三)》 檣櫓灰飛煙滅

文、圖/禹海

於礮火交飛,硝煙蔽霧的鏖戰中,江海頓成一片殷紅,隨著雙方的礮射,激掀起無數濤浪……


清初學人亦《裨海紀遊》作者郁永河於《台灣竹枝詞》中對此曾如斯述詠:「鐵板沙連到七鯤,鯤鯓激浪海天昏任教巨舶難侵犯,天險生成鹿耳門。」

鄭軍長驅抵此,舳艫十里,帆檣千立,為免遭環礮傷殆,乃擇取北道自鹿耳門進入,此舉另有一優處是可阻斷熱蘭遮城(Zeelandia今安平區)和普羅民遮城(Provintoin今赤崁區)的互連。

潮汛佑鄭軍

是時,鄭成功換小船至北汕尾嶼,肅整衣冠,以船奉之媽祖設香案,秉祀天地,禱佑船艦得以行航。彼際適值汛期,未久潮水果而上漲數潯,鄭軍乃趁機得渡天險,與荷師能有對決。(註1

本恃天險屏障無礙,幾分掉戒輕心的荷方,無意想鄭軍會擇北面水道進入,且而可以如此迅入,錯愕餘中,卻然亦非省油之燈,即而出陣相迎。

雲霾漸開際

荷軍主力艦及旗艦均配有較鄭軍強力之大砲,頃而擊沉了船身較小的數艘鄭軍戎克船,說時遲那時快,鄭軍倏迅再換隊形撲勇向前,於礮火交飛,硝煙蔽霧的鏖戰中,江海頓成一片殷紅,隨著雙方的礮射,激掀起無數濤浪。

如斯酣戰之際,荷軍主艦赫士亞號(Hector自身忽而起火燃燒,艦旗亦隨之撂倒,戰局至此由是有了迭變。

待得煙硝逐散,雲霾漸開之時,大勢亦然可云底定。

未久,於永曆1546日(西元166154日)鄭軍收降了短兵乏糧的普羅民遮城,即然做長久計,以此置設府縣,頒佈開墾章程並且分兵屯田,續之再移師一鯤鯓,圍困荷方主要行政區所在的熱蘭遮城。

困圍熱蘭遮

於此期間,鄭軍採取的主要對策是阻斷熱蘭遮城的往來外援,使之成為一孤立之城。

另於此間,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今印尼首都雅加達)曾派有船艦馳援,然卻緩不濟急,加之途遇強風及乃其後的戰事失利而無能奏功。

被圍困89個月的熱蘭遮城,隨著時日之過,愈發感受到了生計的窘迫,當時留在城內的一位Johannes kruyf牧師如此描繪最後幾天記事:「在堡壘裡,必需品已極其缺乏,士兵每天因痢疾、浮腫、壞血症而死。由於饑荒和戰鬥,在這9個月之間,我們已失去了1,600多人,我們被迫做有條件投降……」兵困馬疲,形勢日絀且無外援的荷軍至此實亦已乏再戰之力。

荷蘭終撤離

永曆151213日(西元166221日)荷軍開城,由行政長官揆一(Frederiek Coyett責成使節至鄭成功糜下投降議和。

雙方議和條例裡,載明荷方須留下熱蘭遮城的物資財貨,至於私人玉帛及隨身品則可以攜離,官員、軍隊、平民均可自由離去,另之鄭方歸還所奪4艘小船 ,必要時並得借鄭船搬運荷人及其財物登荷艦,而於此期間內,鄭軍會保護荷方之人身安全。

於此十八條議和款約中(註2),概要如約文「雙方捐棄前嫌,消除憎惡心理。」從中另亦俱見鄭成功之柔遠寬容,不因兵勝而屈人殲屠無辜,且尊禮荷方可武裝登船,升旗奏樂而去,致使百年之後,仍讓荷人銘感五內。

166229日已由各集結於熱蘭遮城的荷人撤出城外,而由荷蘭駐台的末代長官揆一率領軍士兵、家眷、船隊返抵巴達維亞,結束了荷蘭在台灣的38年統治。(註3


1:現今鹿耳門天后宮有一石聯或可追緬當年景境:

天大神恩浩蕩臺江佑鄭恢明登鹿耳

后隆聖德安寧寶島驅荷復漢渡鯤鯓

2:鄭方提出十六條媾和條約。

3:揆一抵返後即因投降而遭審判,後被軟禁多年,至1674年其子女與友人向當局求情並獻25千荷盾方而贖出。1675年揆一出版《被遺誤的臺灣》一書,內文言述因東印度公司高層怠忽職守,援太慢致使灣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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