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健檢合格 雇主免送衛生局備查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昨(25)日表示,今年3月1日起,外籍勞工入境工作滿6、18、30個月定期健檢,如為健檢合格者,原由雇主繳交至衛生局的外勞健檢合格報告,改由健檢醫院定期提送合格者名冊清單予衛生局,雇主不需再繳交健檢證明送衛生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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