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提覆議可解地政士遭汙名疑慮

行政院長江宜樺(左)27日指出,不管《憲法》對覆議案過與不過的規定如何,他都非常清楚其中所蘊含的政治責任。(記者陳柏州/攝影)
行政院長江宜樺(左)27日指出,不管《憲法》對覆議案過與不過的規定如何,他都非常清楚其中所蘊含的政治責任。(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 /台北報導】

〈〉立法院27日下午加開臨時會,處理行政院提出的〈地政士法〉覆議案,預計今(28)日上午才會表決結果,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若覆議案沒通過,是否要負起政治責任?江宜樺表示,不管〈憲法〉對覆議案過與不過的規定如何,他都非常清楚其中所蘊含的政治責任上面的意義。

有關地政士遭汙名化的疑慮,江宜樺表示,其實若不覆議〈地政士法〉,反而容易使社會大眾懷疑地政士有心造假,更容易產生地政士遭汙名化的疑慮。

江宜樺也強調,地政士做實價登錄並非受委託的關係,是依法有實價登錄的義務,若地政士刻意造假,那麼地政士要負責;若是權利人,也就是買賣雙方授意或刻意欺瞞造成地政士觸法的話,由買賣雙方負責,將來會釐清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

江宜樺也提到,若覆議案通過,回到實價登錄實施1年半來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度,但若沒過,大概可以宣告這個制度崩解,先處理好覆議案,讓〈地政士法〉維持原來制度,不要動搖,然後修法補救地政士們反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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