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 毛揆:強化平日整備、災時分工

行政院長毛治國(中)頒發績優學校獎牌。(觀音國中提供)
行政院長毛治國(中)頒發績優學校獎牌。(觀音國中提供)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毛治國12日主持「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1次會議」,除了會中修訂各級雨量分級定義,以反映實際降雨情況之外,亦指示中央與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建立協調官派遣制度,以強化災害防救的平日整備及災時專責指揮調度,並與災害主管部會分工合作,建構完整的應變架構。

毛揆聽取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災害防救體系調整情形」報告後表示,為強化平時協調並督導整合推動防災政策,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執行長由內政部長改為行政院指定政務委員兼任,以強化院層級統合功能。

另增設內政部消防署長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指揮調度消防體系,以及國軍、警察等救援能量,並與災害主管部會分工合作,建構完整的應變架構。

行政院表示,為強化平日及初期應變機制,在災害發生初期,將強化指揮調度、通報聯繫、中心後勤及媒體聯繫等工作。另為使各界容易了解災情,緊急突發性災害應變中心原則集中於大坪林。

行政院強調,中央與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將建立協調官派遣制度,並強化災害現場中央前進協調所及地方現場指揮所聯合作業機制。

而有關中央氣象局「修訂豪(大)雨雨量分級標準」報告案,毛揆表示,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過去分級標準是以24小時為單位,無法反映短時間強降雨,此次調整較有彈性,例如:「豪雨」標準調整為,200毫米/24小時以上或100毫米/3小時以上,且修訂分級標準後,各分級的名詞定義將更明確。

此外,毛揆於12日頒發「103年國家防災日」績優學校獎牌,嘉勉各級學校推動防災工作的努力。他表示,政府將依照「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的原則,推動辦理104年度全國22縣市災害防救演習,面對可能遭遇的挑戰,希望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以維護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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