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保險法》通過 107年上路
為照顧失能者及其家庭,提供失能照護給付,減輕照顧壓力,行政院會4日上午通過《長照保險法》草案,長照保險費費率將訂為1.19%,推估受僱勞工平均月繳140元,最高650元,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民國107年開辦,推估服務使用人數82萬人。
《長照保險法》被保險人參照全民健保「出生就納保」,依投保人身分,分為六大類,開辦第1年至第3年保險費率1.19%,若民眾的月薪3萬元,每個月繳納保費108元,若月薪5萬元,每個月保費180元,約健保保費1/5。保險費率每3年調整,且敲定未來保費分攤比例個人三成、雇主四成、政府三成,若立法院通過,預估需2年籌備期,最快民國107年開辦。
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表示,若長照實施後,將失能分成4等級,若未來有長照需求經評估為重度失能者,到機構住宿照顧,可獲全日住宿型每月21,300元的補貼,例如請人到家中服務,時薪可給付237元。
在財源部分,馮燕表示,根據草案規定,長照保險支出總經費,政府負擔比率不得低於36%,以長照保險1,100億元規模推估,政府每年要編列400億元,但其中100多億是原本就有的預算,另外要籌措360億左右,希望立法院審查時,將從財政健全方案、房地合一等增加的稅收取用。
另外,對民進黨反對「保險制」的長照保險,建議應該採取稅收制,由政府指定稅收辦理。對此,馮燕表示,稅收制這是放空話,政府應該要有多少錢做多少事,北歐國家採取稅收制施行社會福利,但是稅率非常高,台灣若採稅收制,就是全由個人負擔,沒有雇主、國家幫你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