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修正 林毅夫叛逃恐解套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去年發生的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重創陸軍形象,更對推行募兵制造成負面衝擊,也導致〈軍事審判法〉修正,大批軍事監獄犯,移監給各地法院、檢察署,卻讓外界質疑,恐讓爭議多年的林毅夫叛逃案,在這波修正案裡意外解套。

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法,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改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軍審機關將在13日,將目前審理案件預計有160件、檢察案件280件(含通緝、執行等案件),移監收容人約74人全數移交司法機關。

根據國防部資料,此次移交的案件,包括林毅夫、潛逃出境的前國安局上校組長劉冠軍、以及前年7月潛逃英國的軍情局女中尉葉玫等人。

林毅夫案受矚目
追訴時效成關鍵


〈軍事審判法〉「修法1次到位、2階段施行」,將進行第二階段移撥作業,其中逃亡通緝的案件中,以世界銀行前副總裁林毅夫,在金門服役時的叛逃事件最受矚目;法務部與國防部協商後,將依屬地主義將林毅夫遭通緝案,移由「犯罪地」金門高分檢處理。

目前針對林毅夫案件,深入討論關鍵的部分,在於追訴時效是否消滅的問題。由於林毅夫所犯的是〈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犯罪追訴時效是否已完成,出現「既成犯」或「繼續犯」的兩極見解,軍方認為追訴時效尚未完成,若林毅夫返台,將依法處理。

接下來金門高分檢收案後,若採行為時的發生時間民國68年,林毅夫遭通緝時效早已消滅,須撤銷通緝;若金門高分檢認同軍高檢的見解,將於收案後接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

另外,被視為尹清楓命案關鍵人物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服刑近20年,軍方始終不願讓他假釋,但移關台北監獄後,去年底以刑滿身分出獄,被解讀為〈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的第一個受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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