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投敵爭議 監委發函約詢國防部
去年〈軍審法〉修法後,前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連長林毅夫投敵是否屬繼續犯一直備受爭議,對此監委葉耀鵬、趙昌平等人22日將約詢法務部、國防部官員至監察院說明。不過國防部強調,中共仍是我國敵人,因此林毅夫屬投敵繼續犯的立場不會改變,也不會受政治或其他因素影響。
林毅夫於1979年擔任金門馬山連連長時,挾帶防衛作戰機密資料叛逃到中國,軍方認定林毅夫為投敵罪並發布通緝,而〈軍審法〉修法後,改由金門高分檢接手繼續通緝。不過監委質疑其適法性,因此發函約詢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部務與高檢署人員22日到監院說明。
中共仍是敵人
國軍:林屬繼續犯
不過,國防部21日表示,中共是〈陸海空軍刑法〉所定義的「敵人」,而且中共始終未放棄武力犯台,與我國仍屬對峙狀態,因此中共的黨、政、軍等機關,仍屬法定的「敵人」範疇。
國防部強調,林毅夫目前任職於中共的黨政機構,任期到2018年3月,所以仍屬投敵繼續犯,也因犯罪行為尚未終了,依〈刑法〉規定,追訴期因從行為終止日起算,最長可達3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