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私校法 放寬承租私人土地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私校法〉部分條文,放寬私校可承租私人土地,並保障租期至少30年;租金部分則比照國有土地計收。此外,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學校租用私人土地者,應本於學校永續經營的精神,其租用私人土地面積應有一定比例限制,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及學校經營的穩定,其配套及修訂相關限制事項,由學校主管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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