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兩公約成效不彰 民團籲組人權委員會
針對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國內入法已第四年,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13日點名警政署、農委會、戶政司等政府單位人權表現不佳,且馬政府的政策走向,更是完全背離兩公約人權規範與結論性意見。聯盟要求,政府須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且主導機構應有明確法律定位、提供足夠的資源,並定期審視各機關落實兩公約之進度。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13日召開「兩公約總檢討,各部會比一比」記者會,聯盟副召集人高榮志指出,4年前立法院通過兩公約,相關部會也為此舉辦了22場會議和24場公聽會,但從民間團體與會心得來看,官方對兩公約很陌生,執行力拖泥帶水。
聯盟表示,國際人權專家今年2月來台審查政府實施「兩公約」情況的初步報告,提出81項建議性結論,但似乎觸動政府許多敏感神經,例如警政署認為現行〈集會遊行法〉已違反人權公約,但仍須「依法行政」起訴和平集會的民眾;農委會不承認外籍漁工是勞工,讓這些漁工成為台灣最弱勢的奴工;內政部戶政司雖承諾願修〈國籍法〉,但仍不願積極協助無國籍者等人權議題。
聯盟要求,政府必須提出具體時程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並啟動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聘請國際人權專家擔任總統府長期顧問,進行後續定期審查,以確保政府相關單位落實人權改善方向。◇